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团苏委联〔2015〕31 号
关于申报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的
通 知
各团市委、市经信委:
为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村青年投身网络创业创新,进一步拓展农村青年和返乡大学生创业渠道,切实做好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工作,团省委和省经信委决定联合开展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电商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团市委和市经信委共同负责本市电商示范基地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名额
各市针对电商创业园区、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全省农村青年电商示范基地名额为1-2个,由团市委、市经信委初审后进行推荐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 农村青年电商示范基地建成2年以上;
2. 积极开展青年电商涉农创业方面的培训、帮扶和孵化工作,工作经费有基本保障;
3. 电商创业和培训工作职责明确,机构健全,并配有专职工作人员;
4. 具有固定场所及一定规模,农村电商创业和培训的主要设施及配套设备较完善;
5. 涉农电商创业示范作用显著,在社会上有良好影响。
四、工作要求
1.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申报表》进行申请,并一式2份(见附件)报各团市委青农部。
2. 各团市委青农部主动对接各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根据创建范围及条件要求,联合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和推荐工作,各团市委统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团省委青农部。
经认定的全省电商示范基地要对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工作给予必要支持,充分发挥电商示范基地作用,积极为广大农村电商创业青年提供支持,大力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培训工作。要确保一定的培训数量,每年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训覆盖青少年不少于1000人次。
联系人:团省委青农部 李季红025-83393584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吴瑜 025-82288065
附件: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
附件
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部门:
申报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电子邮件: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申 报 时 间: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培育示范基地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三、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初审单位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四、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请申报单位详细说明所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有关工作规章制度,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数量,固定场所及其规模,及相关保障条件等主要情况。
2、“已开展的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培训工作”:请申报单位简要介绍过去两年内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培训工作的情况,包括活动的形式、内容、规模、效果等。
3、“所获得的荣誉及成效”: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得的县级以上部门(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及授予部门(单位)、时间,并附获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一、基地基本情况
备注: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二、已开展的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和培训工作
备注: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三、所获得的荣誉及成效
四、申报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五、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初审意见
团市委: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经信委:
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申报江苏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培育示范基地的 通 知
发布人:青农部发布日期: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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