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
团苏委发〔2015〕5号
关于共同推进“青年电商贷”工作的通知
各团市委、邮储银行各市分行:
为解决青年电商创业与致富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以青年群体为主体,以电子商务为平台,以融资服务为主线,以融智服务为导向,营造青年群体积极“创富”浓厚氛围,长期培育和扶持青年电商投身经济发展,共青团江苏省委、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决定联合推出“青年电商贷”发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
整合全省各级团组织和邮储银行的有效资源,探索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全省各地的“青年电商”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推动青年创业、兴业。
(二) 基本原则
遵循“服务青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青年电商”成长各个阶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共同打造各级团组织积极服务、邮储银行积极支持、“青年电商”诚信经营发展致富的合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1.促进“青年电商”全面发展。积极发挥金融在“青年电商”发展中的促进作用,通过与各级团组织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职责,共同打造合作机制,促进“青年电商”稳定、持续、快速发展。
践行“普惠金融”职责。充分发挥邮储银行网点优势,为全省各个阶段的“青年电商”提供优先、优质、优惠、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邮储银行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金融服务全覆盖。
不断探索“青年电商”发展的新模式。合作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青年电商”融资合作新模式,不断夯实合作基础,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
二、“青年电商贷”助力“青年电商”发展
(一)产品对象
1.基本要求
(1)授信对象为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从事C2C、B2C或B2B电子商务的自然人或小微企业法人。业务合作初期可先选取“淘宝”、“京东”、“1号店”等国内成熟电子商务平台试点合作开办该项业务;
(2)借款人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至40周岁(含40周岁)之间。
(3)借款人需在邮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支付宝账户需经我行账户进行资金转入、转出,所开立账户的年结算金额应不低于客户年销售额的70%或不低于贷款金额的4倍。
2.B2C电商准入要求
借款人为天猫商城、京东商城、1号店等B2C电子商务平台的入驻商家,同时需提供与电子商务平台签订的入驻协议。
3.C2C电商准入要求
借款人为淘宝商城、“微店”等C2C电子商务平台的入驻商家,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好评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90%;
(2)近3个月的有效客户投诉数不高于3次;
(3)提交申请前一个月成功交易笔数不少于近6个月月均交易笔数的80%,近一个月有效评价数大于近6个月评价总数的5%;
(4)退货率不高于20%或行业平均水平的2倍。
4.自主平台准入要求
借款人自助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电子商务平台辐射区域需大于市级及市级以上;
(2)平台成立2年以上,且近2年营业利润为正值;
(3)平台销售占比不低于其销售总量的50%;
(4)客户自营产品平台销售占比不低于其总销售量的70%;
(二)产品要素
根据电商青年处于的不同阶段,产品要素设计如下:
1.额度
(1)创业型电商青年,单户额度上限为20万元;
(2)成长型电商青年,单户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
(3)成熟型电商青年,单户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
2.期限:额度授信期限最长5年,单笔支用期限最长1年,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支用。
3.利率:贷款利率下限为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如为农村地区青年电商利率下限可为同档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
4.还款方式: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
5.担保方式:
基础要求:邮储银行将根据客户所在电商平台的销售记录、物流记录、银行流水作为贷款发放依据。
(1)创业型电商青年,依托我行“再就业贷款”产品,采取与政府合作的模式进行发放。
(2)成长型青年电商,只需提供电子销售记录、物流记录、银行流水即可。
(3)成熟型电商青年,可按照我行“小企业贷款”相关要求,除传统抵质押担保方式、我行合作担保公司担保外,还可基于物流、仓储信息的模式进行贷款发放。
(4)在与电子商务平台全面合作的基础上还可选取保证金质押、库存质押:应收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5)与邮政公司、速递公司合作根据邮政小包、EMS等相关物流信息发放贷款。
(三)申请方式
1.线下模式
电商客户可至当地团组织进行申请,也可前往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申请“电商贷”业务,由团组织统一进行审核后,向邮储银行进行推荐。
2.线上模式
客户可登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方网站或通过淘宝、微信、京东等电商平台的申请端口发起贷款申请。
三、建立服务“青年电商”发展的工作机制
(一)搭建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团组织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作双方要加强对“青年电商”调查研究,掌握“青年电商”的成长轨迹,在其成长初期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对其经营管理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沟通,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双方合作不断深化。各地应将双方合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省团委和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
(二)优势互补,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级团组织发挥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及时掌握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青年电商”,向同级邮储银行推荐;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产品优势和服务优势,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专项资金、实行利率优惠等多项金融服务。
(三)合作共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各级团组织和邮储银行各分(支)行要结合当地“青年电商”群体发展实际,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明确双方职责分工,锁定重点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协作开展产品推介会、银企对接会、送贷下乡等活动,共同做好支持“青年电商”金融服务工作。
共青团江苏省委 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