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二批全省共青团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张炜发布日期:2016-07-18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清朗网络”活动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3月起,团省委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开展了共青团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组织评审,最终确定共青团南通市委等10家单位为第二批建设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建设示范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积极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希望全省各级团组织以建设示范单位为榜样,深入推进全省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附件:第二批全省共青团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6年7月14日     


附件

 

第二批全省共青团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共青团南通市委

共青团无锡市梁溪区委

共青团徐州市泉山区委

共青团扬中市委

共青团宿迁市宿豫区委

东南大学研究生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

南京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团委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江苏师范大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