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Show青春·正能量” 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张炜发布日期:2016-03-08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团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相关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服务引导青年,通过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青年用实际行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在纪念建党95周年以及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为扩大新媒体影响力,调动更广范群体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Show青春·正能量”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Show青春·正能量

二、征集时间

2016年3月6日—2017年3月31日

三、作品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党中央4号文件,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结合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制作动漫、微电影、微视频、手机小游戏等方式,将政治理论内容转化为内涵丰富、青春时尚、更易青年接受的形式,准确、生动的进行理论解读和宣传。

四、征集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指定创作题材,基层自主申报,择优支持经费,面向全省推广”的方式组织开展。各地、各单位可参考“活动目录指南”(附件1)自行设计项目方案,所申报的项目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指南所列出的内容。各地申报的网络文化产品由各地自筹资金自行设计开发,团省委将组织评选出优秀活动方案作为全省“Show青春?正能量”网络文化产品重点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产品完成后将面向全省青年统一发布,并推荐团中央进行宣传推广。

五、相关要求

1.产品应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构思精巧、形式创新、贴近青年、生动易懂。

2.各团市委至少报送2项活动方案,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至少报送1项活动方案。

3.被确定为2015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示范、创建单位的必须至少申报1项。

4.第一届“Show青春·正能量”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征集活动中项目尚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二届活动。

5.各地、各单位可以在网络文化产品指南框架下,自拟产品名称、表现形式、具体内容等,产品类型可选择动漫、微电影、微视频、手机小游戏等形式。

6.各地、各单位申报方案必须切实可行,能够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并提交产品。

各地、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活动申报方案(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团省委新媒体中心邮箱:xmt@jiangsugqt.org。联系人:庄伟楠,电话:025-83393593。

本次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征集活动作为共青团组织在新媒体阵地引导青年思想,激发青年爱国热情,传递青春正能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力争呈现一批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反映江苏青年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附:1.“Show青春·正能量”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征集活动指南

2.“Show青春·正能量”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征集活动方案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