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3江苏好青年百人榜揭榜典礼和集中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张炜发布日期:2013-11-26

各团市委,省直单位团委,各有关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

依据《关于开展百网联动、千博互动推荐“我们身边的好青年”活动的通知》(团苏委联〔2013〕32号)精神,通过广泛推荐、资格审查、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环节,经活动组委会研究,现已产生2013江苏好青年百人榜。团省委决定于近期举办2013江苏好青年百人榜揭榜典礼暨南京“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以下简称“揭榜典礼”),并在全省集中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会(以下简称“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揭榜典礼于11月29日(周五)下午2:30举行,同日上午11:00前报到;

(二)各团市委在12月1日-20日期间开展一场示范性分享会。

二、地  点

(一)揭榜典礼在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交通线路说明见附件2)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举行,报到处设在该剧场一楼大厅;

(二)各地分享会场地应选择在基层单位。

三、参加人员

(一)揭榜典礼

省、南京市及活动组织机构成员单位领导,2013江苏好青年百人榜入选人员(以下简称“好青年”),团市委分管书记、宣传部长,省直单位团组织负责人,有关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好青年所属市级团委)负责人,在宁高校学生和各界青年代表等约1200人;

(二)分享会

团市委领导、各地好青年、其他青年典型、普通青年代表。有关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好青年原则上属地化参与各省辖市团委组织的分享活动,有关单位团委也可自行举办。团省委相关领导将视情参加部分团市委组织的分享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揭榜典礼

1.各市级团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属人员的联络报到工作,帮助好青年协调解决调班换班等事宜,确保全员参加揭榜典礼;好青年所在单位团委要组织本单位的团员青年收看中国江苏网网络直播;

2.与会人员报到当天的午餐由组委会免费提供,当天往返,交通费自理。乘坐交通工具有困难的好青年,由所属市级团委负责组织集中报到。宁外在校学生及生活困难的好青年往返交通费,由其所属市级团委负责协调报销;因身体原因需要照顾的可由家人陪同;

3.好青年的着装要整洁、大方、得体,可着正装或休闲装(颜色不限),有职业装的要着职业装。

(二)分享会

1.各团市委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尽快组织一场示范性分享会,分享会至少包括“五个一”的内容,即分享一组追梦故事、对接一个帮扶项目、自编自演一个文艺节目、用好一个新媒体工具、策划一篇深度报道。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和与会青年特点,灵活确定分享会内容。团省委为各团市委分别补贴5000元经费,专项用于各地分享会;

2.各团市委要严密部署、精心指导所属团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团委开展分享活动,各县(市、区)团委应在本年度内组织不少于一场次的小型分享会(青年典型包括但不局限于好青年),切实将好青年的故事宣传好、好青年的困难解决好、好青年的作用发挥好,确保分享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活动视频、图片和新闻稿件。

请以市级团委为单位将揭榜典礼参会回执、各地分享会安排表(省辖市团委报送)于11月26日(周二)上午11:00前报团省委宣传部邮箱83393578@163.com。

联系人:孙显泉025-86906311,13851542353;

高  洁025-86906311,18260345690。


附件:1.2013江苏好青年百人榜入选人员名单

         2.揭榜典礼参会回执

         3.交通路线说明

         4.各地分享会安排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请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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