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润州区团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共同开展了“义务帮教”活动,下午3点各单位代表前往帮教对象黄某家中,进行家访。家住朱方路的黄某是一位未成年,2011年5月因寻衅滋事被京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目前,其矫正期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在黄某家中,大家围坐在一起进行交流,在场的各位单位代表分别就如何改过自新、融入社会对其进行劝导,鼓励黄某抵制诱惑,积极向上,多参加社区服务,在今后的人生中堂堂正正做人。黄某自己也表达了想要改正并重新开始的愿望,并且会在现在的工作岗位上踏实劳动,学习一技之长,将来更好的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本次义务帮教活动让我们看到未成年犯罪矫正成功的希望之光,青春是迷茫的旅程,不可避免的会犯错误,但只要还存有梦想,就能够刷新天空,绽放笑容,让人生有无限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