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计划方案

发布人:权益部发布日期:2014-05-20

苏预青〔2014〕3号

2014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14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扣职责任务,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和项目示范,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不断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 推动未成年人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实施

1.制定《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5—2017年立法规划实施意见》精神,与省法学会联合组建《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调研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尽快形成《条例》初稿,争取尽早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

2.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继续健全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程序的各项实施细则,下发《江苏省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实施意见》等,保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效实施。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

3.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三爱”教育等道德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科学家教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工地)、进机关活动,丰富“幸福社区行”、“七彩田园”、“亲子游学”等特色活动,突出文明礼仪、安全教育和亲子关系,提高科学家教知识的覆盖面和有效度。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纳入教材、课堂,大力培育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第六届“仙林成才杯”模拟法庭大赛,评选表彰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发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文化产品。

5.加强青少年自护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联合举办第三届全省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情景剧大赛,集中开展“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春自护·暑期安全”等青少年自护教育专项活动,评选表彰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发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文化产品。

三、 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

6.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联系点。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每个成员单位明确一个省辖市作为联系点,及时了解联系点“成长护航工程”全面推进情况,指导联系点扎实有序开展工作,联合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7.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一月一更新、一季度一汇总,推进市级层面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化平台平台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及时更新、动态监测、数据共享。

8.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针对青少年向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青少年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典型行为,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避免青少年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运用公检法司的专门力量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开展教育矫治。建立社区民警结对帮扶制度,做好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开展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建设,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教育帮扶。推动有条件、有需要的大中城市办好专门学校,加强专门学校课程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

9.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联系和帮助。完善闲散青少年群体的常态联系机制,组织党政干部、社区干部、志愿者等正面力量与闲散青少年保持长期联系,确保每年至少接触一次,教育引导其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针对不同类别的闲散青少年开展分类管理和服务,分别提供社会救助、就业技能培训、心理援助服务等,努力解决闲散青少年的失学和就业问题。

10.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抓好救助、打拐两个环节,加大主动救助和打击整治力度。依托救助管理站、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等机构,在履行救助职责的同时,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探索困境儿童解决生活、监护、教育等问题,探索构建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建设项目。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

11.加强对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困难救助和心理抚慰。完善服刑强戒人员入监、入所信息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根据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监护人缺失等家庭重大变故情况,为有需求的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关注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状况,为有心理障碍的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定期提供心理服务。为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便利条件,巩固完善亲子关系。

12.完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保障留守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家校联动,实行普查登记制度,建立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组织社会力量与流动留守儿童结对,开展各类关爱活动,丰富流动留守儿童课外生活。加强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和教育,引导外来、外出务工家长关心流动留守儿童,帮助和引导家长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

四、 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3.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建立省“扫黄打非”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出版物市场月查制度,健全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管理平台。重点开展少儿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专项整治等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除含有诱发青少年犯罪、宣扬淫秽色情,渲染暴力、迷信、赌博、荒诞等内容的出版物、应用软件等。

14.建设绿色互联网。加强网站和网上信息管理,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网络信息安全考核重要指标,落实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和接入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网吧实名登记抽查、打击黑网吧整治行动,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游戏文化的引导。开展网络监督、家庭护卫网络文化活动,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抓好农村集镇、学校周边以及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监督工作,防止未成年人进网吧。

15.推进荧屏声频净化。及时捕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态势,推进净化荧屏声频专项整治工作,繁荣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和影视动画创作,不断提高节目品质和品位,打造精品力作,加大对节目收听收看力度。

16.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扫黄扫赌“无声风暴”行动和打击零星贩毒活动,查处、取缔中小学校周围设立的娱乐场所。及时预警,排查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完善每周校园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制度。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等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针对校园学生的个人极端犯罪。全面推进社区警务进校入园,会同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校园110”或校园警务室。

17.引导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积极组织各类读书活动。继续实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出版。坚持办好推荐百种青少年优秀图书、优秀少儿报刊等活动。

五、 其他工作

18.成立全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广泛吸纳公、检、法、司、律协、高校等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的青年法律专业人才,组建成立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搭建平台积极举荐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创新载体服务青少年维权需求,整合资源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研究和舆情应急机制建设。

19.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调研,联合制定省级指导意见。完善关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建设。

20.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召开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定2014年度创建工作要点,将成长护航工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到维权岗年度创建要点中,结合要点考核命名2013—2014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举办创建工作培训班。

21.评选表彰2014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0日

省综治委预防办                 2014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