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苏委联[2012]33号,2012年5月29日)
各市、县(市、区)预防领导小组、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团委、人社局、未保办:
为了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参与面和针对性、实效性,通过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以现场控辩的方式诠释法律现象和常识,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法律意识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省预防领导小组、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人社厅、省未保办决定,共同举办首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人社厅、省未保办共同主办,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实施等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司法等单位法官、检察官、高校法学专家、民警、律师等担任大赛评委,共同做好大赛的评审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权益部。
二、参赛对象及形式
1、参赛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2、比赛形式。设县(市、区)初赛、市级预赛和省级决赛三个环节,按县(市、区)海选推荐优胜队参加市级预赛,市级预赛推荐1支参赛队伍参加省级决赛。以校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领队1名,指导老师1名,参赛队员不超过10人(其中包括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在内),书记员、法警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三、比赛内容
省级决赛题型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题目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命题,于决赛前1个月下发通知,各市安排代表抽签确定比赛命题和比赛顺序。市级预赛内容由各市自行组织安排。
各市可邀请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参赛队进行赛前辅导。参赛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各队所在学校的老师、高校法学专家或邀请公、检、法、司单位政法干警等担任指导老师,在法律常识和比赛技巧方面给予指导和协助。如对案件有疑义的,由主办方召集法学专家审定后,统一作出公开解释。
四、赛程安排
6月起,在全省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模拟法庭大赛活动。
1、县(市、区)初赛阶段。6月,全省各地及参赛队通过大赛省级组委会办公室“江苏12355在线”微博平台发布大赛信息,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模拟法庭大赛活动。在中等职业学校组建参赛队伍,在各县(市、区)开展初赛选拔。
2、市级预赛阶段。7月至9月,开展市级预赛,每市选拨推荐不超过两支参赛队伍参加省级决赛。
3、省级决赛阶段。10月,在泰州举办省级决赛。决赛地点拟为泰州一所中专学校。根据各市参赛队抽签情况分两组同时展开,每支参赛队比赛时间1小时以内,一天结束比赛。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举办颁奖仪式,拟邀请大赛组委会领导给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五、奖项设置
1、设大赛优秀组织奖8个,奖励各市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各市在初赛、预赛阶段开展情况和省级决赛参赛队获奖情况综合评定。各市需提供大赛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文件、图片、预赛及各赛点比赛录像资料(合成DVD光碟)。
2、设大赛金奖、银奖、铜奖若干,以校为单位,以得分排名为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参赛队进行表彰。其中,金奖占比不超过决赛参赛队数的20%,银奖占比不超过30%;铜奖获奖单位为除金奖、银奖外所有决赛参赛队。各参赛队必须为同一学校学生组成,不得变更人选,如发现违规则取消参赛资格。
3、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参赛队颁发奖杯、证书及奖品。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积极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是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方式的重要探索,是推动学生学法、懂法、用法普法教育的有益尝试。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模拟法庭大赛为平台,将相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发动,让尽可能多的学校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推动法制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的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多方协调。各团组织要抓住开展模拟法庭大赛的契机,主动联系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发挥行业系统专业人员的优势,在比赛前对各参赛学校进行指导,通过大赛活动掀起“青少年维权岗”单位送法进校园的高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调动社会资源,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法院、检察、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人社等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在资金、教材、师资、场地、器材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开展法制教育创造便利条件。各参赛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对模拟法庭大赛进行宣传,让参赛队伍在全校进行展示。
附件:
1、首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首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参考评分标准
附件1:
首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模拟法庭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万闻华 团省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组长
杨湘宁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张国梁 团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 屹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范 群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左锁粉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江苏省警官学院党委书记
姜金兵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立平 省人社厅副厅长
成 员:
刘亚军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俞昕水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
尹伟民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朱 琨 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李长山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杨志霞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杨义胜 团省委权益部调研员(主持工作)
张 坤 泰州团市委书记
刘剑波 泰州团市委副书记
附件2:
首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模拟法庭大赛参考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一、模拟法庭实体分40分
1、法律知识10分。参赛学生的法学基本功,对扮演角色所涉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熟悉程度;
2、事实分析15分。合议庭以及被告人、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本身的熟悉度,梳理案件事实的清晰度与条理性,以及证据准备的充分度;
3、逻辑推理15分。合议庭以及被告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运用法律分析案情的思路是否清楚,推理是否严密,论证是否有说服力,结论是否得当。
二、模拟法庭程序分40分
1、程序遵守15分。对法定程序的遵守程度,庭审活动中有无违反、遗漏诉讼程序和庭审规则的情况;
2、庭审驾驭15分。合议庭对法庭调查过程的掌控是否得当,证据调查是否依法有序推进,举证、质证的过程是否有条不紊;对辩论过程的主持是否得当,能否有效引导辩论,终结辩论的时机是否适宜,是否对当事人进行法庭教育;庭审进程是否超过规定时间;
3、当庭宣判5分。裁判内容是否切合庭审内容,宣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规范用语5分。庭审用语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表达是否准确
三、模拟法庭仪态分15分
1、诉讼仪态5分。对法庭礼仪的遵守情况,举止是否得体,言行是否庄重大方,临场风度与着装情况;
2、言辞表达10分。普通话是否流利,口齿是否清楚,及语言表达技巧。
四、模拟法庭加分项目5分
庭审进程设计新颖、有证人或鉴定人出庭有效提升庭审效果、模拟法庭整体表现力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