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辖市团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省辖市团委:
为全面掌握2013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整体性工作全团领先,服务科学发展全省争先”的总体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2013年度市级团委工作考核纲要》及《2013年度省辖市团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团省委决定于近期对各省辖市团委201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省辖市团委。
二、考核依据
《2013年度市级团委工作考核纲要》及《2013年度省辖市团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三、时间安排
1.12月15日前,各省辖市团委自查自检,填写自查报告和相关数据表格上报团省委组织部。
2.12月16日-18日,团省委对有关材料和数据进行核查。
3.12月19日-23日,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对照考核细则对各省辖市团委进行评分,组织部汇总后得出最终得分并报书记室审核。
4.团省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期间,召开全省共青团工作年终评估交流会,向各市反馈评估考核结果。
四、考核方式
1.自查自检。各省辖市团委围绕2013年团中央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团各项重点工作和团省委“八大行动”的具体要求,严格对照《2013年度省辖市团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工作进行逐条梳理,提交一份全年工作自评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体思路;二是基础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三是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及特色做法),并填写相关数据表格上报。
2.调查抽查。关于党政评价和青年评价,在每个省辖市选择5-10个在日常工作中与共青团工作联系较紧密的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对团市委工作的评价;从“走听转办”心愿库中每个省辖市选择15-20名普通团员青年,发放调查问卷或随机征求对本地团组织工作开展、提供服务等各方面的评价和意见。关于基础工作和加分项目,根据各市上报的基础工作和加分项目有关报表,随机进行抽查核实。
3.综合评分。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对照《2013年度市级团委工作考核纲要》及《2013年度省辖市团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评分,并撰写各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评语。团省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加分项目中的承办工作情况评分,团省委机关各部门根据各市填报情况进行核实,核准后交由团省委办公室统一评分。团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市自评报表并结合抽查情况,对照考核细则对其余项目进行评分,并对各个项目得分进行汇总。
4.党组研究。团省委党组综合各市考核结果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确定2013年度省辖市团委工作考核排名。
5.反馈交流。在团省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期间召开全省共青团工作年终考核评估交流会,团省委党组对各市团工作进行点评。
五、有关要求
1.各团市委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评估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深入的总结梳理,于12月15日之前将全年工作自评报告及有关统计表按规定格式报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徐联全,电话:025-86906309,邮箱:jstswzzb@163.com。
2.省级机关团工委,各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团委由团省委城工部参照此方案具体负责实施;各省部属高校团委年终考核工作由团省委学校部参照此方案具体负责实施。相关考核结果于12月23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汇总,再一并报党组研究。
附件:1.党政领导重视团工作情况统计表
2.团市委承担或参与的党政重大工作项目统计表
3.县、乡团委书记列席常委会、党委会情况统计表
4.团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
5.基础团建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
6.团工作宣传情况统计表
7.加分工作考核报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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