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的改革目标,着力将团的组织、服务、阵地、干部和影响力推送到青年身边,全省共青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团的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授予孙海燕等251名同志“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吕晨等171名同志“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南京市秦淮区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工委等210个基层团(工)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团支部等221个基层团支部(总支)“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业绩。希望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组织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1.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2.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3.2017年度“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4.2017年度“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名单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8年4月28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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