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共青团江苏省委 发布人:吴振杰 发布日期:2018-06-11
各设区市、县(市、区)团委,省级机关团工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省部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团委,省级行业团工委:

自2017年6月团省委下发《关于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开展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17〕16号)以来,全省大部分地方和基层团组织严格按照文件部署要求,对所在地方、单位团员身份、团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加以整改,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有力夯实团的基层基础。与此同时,经团省委抽查、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反映,我省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团组织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中敷衍了事,形式主义较为严重,未进行认真部署和有力地督查指导,致使这一团的基础性、严肃性、政策性的工作部署要求虚化落空。今年5月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8〕16号),要求重点就“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发展编号入团”两类问题进行集中核查、整改,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处置办法

对照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共青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见附件1)。

二、认定步骤

1.集中摸排。团支部根据团员名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团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团费、参加组织生活和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筛选及汇总本支部需要重新认定团员身份的情况底数。要把工作重点放在2017年后发展入团的团员身上,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或者无发展编号,且未经本次身份整改认定的,一律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

2.组织处置。对经摸排核实需重新认定团员身份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了解,查明未到龄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档案资料不全、团员身份不明确的原因,严格对照《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的规定进行重新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况,对应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见附件2)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见附件3)。特别是对于2017年后发展入团时不满13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2017年后发展入团的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予以认定。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

3.登记造册。根据摸排和认定情况进行汇总,团支部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见附件4)报基层团委,基层团委汇总后逐级上报,由各县(市、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团组织汇总存档。

三、工作要求

1.逐级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要求所有基层团委重点对2017年以来发展团员工作进行核查,其他市级团委也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专项摸排,核查重点要放在中学以及民办学校等工作基础薄弱的单位。市属中学和县属中学分别由市级和县级团委负责核查,要确保没有遗漏,精确掌握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的名单和数量。各市级团委要于6月30日前按《核查整改情况及申请增加发展团员编号一览表》(见附件5)要求将摸底情况汇总至团省委组织部。

2.严肃做好整改工作。各市级和县级团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基层团组织按照团省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各市级团委要做好工作统筹,根据核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好分配发展编号工作。各市级团委有剩余2017年发展编号的,优先为基层团组织分配2017年发展编号;没有剩余2017年发展编号的,由团省委组织部核实汇总后集中向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申请增拨;发展团员编号补发本着从严从实的原则。对于整改不力的基层团组织,市县团的领导机关要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处理。

3.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要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对个别没有按规定发展的团员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

请各市级团委统筹好本地本单位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和督导力度,确保于8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本级核查整改情况报至团省委组织部。其中,经自查2017年以来新发展团员工作无需整改的地方或单位,须向团省委组织部出具《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零报告》(见附件6),以作备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省委将采取随机抽查、调研督导等方式进行检查,适时通报整改不力的市级、县级团委,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底从严治团对各市级团委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2017年之后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无发展编号的团员将不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已录入系统的,将通过系统筛选核查并要求补充相关信息或完善相关程序。


联系人:陶晋凯 蔡跃华        

电话:025—86906326  86906307(传真)

电子信箱:3393575@163.com


附件:1.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

           5.核查整改情况及申请增加发展团员编号一览表

           6.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零报告(参考样式)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8年6月2日


/upload/zz/file/20180611/20180611163542_50992.pdf



共青头条 团情快报 更多>>
通知公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