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人:权益部发布日期:2017-07-28

为总结交流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谋划下半年预防专项工作,7月21日,省综治委预防办在南京召开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团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预防办主任蒋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蒋敏高度肯定了上半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传达了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尹冬梅来苏调研期间对江苏预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她强调,各预防成员单位应当充分认清我省预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为预防工作指出的新方向,切实明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为预防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深刻理解我省预防工作整体态势对预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她指出,下半年,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沟通联系、加强合作交流,重点完成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江苏省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围绕具体工作任务的目标、举措和量化指标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推动《实施意见》尽快出台。二是扎实抓好《预防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司法等部门要积极谋划,利用“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条例》,努力提升《条例》在各类群体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公检法和文广新等部门要借助本系统的平台和渠道,抓好操作层面上的贯彻落实。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扎实做好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六大行动”,预防办要结合部门职能调整,对各类群体牵头部门进行微调,促进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蒋敏强调,团省委作为预防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要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省预防办要加强经常性联络、服务和沟通,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协同作战,共同维护保持好江苏预防工作的良好态势。

会上,省预防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分别介绍了本系统2017年上半年预防工作开展情况与下半年工作打算,省综治委预防办副主任薛保刚对上半年预防办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全省预防工作的重点进行了部署。